近日,川职院纪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的实施办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等四项制度文件,为进一步促进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流程。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步骤,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川职院纪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责任追究事项,特别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备案”进行了详细要求。
注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川职院纪委在学院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以及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增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川职院纪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明确了审查和评价内容,细化了6种意见回复标准,规范了审批流程。
为担当者担当,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为针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让干部干事创业卸下包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川职院纪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澄清保护原则及适用范围、澄清保护程序、保障措施。《实施办法》的出台切实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踊跃性主动性,不断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对学校政治生态的“水土涵养”具有现实意义。
编辑: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